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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领域俄、日、朝-韩文译写规范通过专家鉴定

时间:2016-09-28   作者:   来源:语信司

       924日,公共服务领域俄、日、朝-韩文译写规范专家鉴定会暨第四次研制工作会议在大连外国语大学召开。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田立新,大连外国语大学校长刘宏,俄文译写规范鉴定专家组组长、大连外国语大学原校长孙玉华教授,日文译写规范鉴定专家组组长、天津外国语大学校长修刚教授,朝-韩文译写规范鉴定专家组组长、上海外国语大学东方语学院金基石教授等鉴定专家,以及俄、日、朝-韩文译写规范课题组成员,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研制工作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刘宏介绍了大连外国语大学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并对三个课题完成研制工作表示祝贺。公共服务领域俄、日、朝-韩文译写规范课题组负责人赵为、刘利国、金日分别汇报了规范鉴定稿的研制过程,对意见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进行分组审议,各语种鉴定专家组审阅了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质询,对规范鉴定稿进行投票表决并形成了鉴定意见。分组审议结束后,各鉴定组组长向大会宣读了鉴定意见,认为课题研制思路清晰、方法科学,提出的公示语翻译原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提供的公示语译文规范、准确,对提高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水平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根据投票结果,《公共服务领域俄文译写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日文译写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朝-韩文译写规范》均通过鉴定。专家组建议各课题组对规范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并作为国家标准报批,尽快发布实施。

  田立新在总结讲话中首先对公共服务领域俄、日、朝-韩译写规范各课题组顺利通过专家鉴定表示祝贺。田立新回顾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研制工作五年来的历程,指出此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现实性,服务需求、提升形象;二是包容性,尊重多样、注重和谐;三是规范性,严谨细致、有序推进;四是协同性,整合力量、团结协作;五是科学性,体现了政府指导、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机制,填补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空白。田立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首先是进一步完善规范鉴定稿,形成送审稿,报国家语委审委会审定;其次是提交规范报批稿,报国家标准委审批发布;另外,国家标准发布后开展宣传实施,尽快启动相关配套宣传成果的编写,重视成果转化。

  田立新还向与会人员解读了刚刚发布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主要精神,强调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全面提升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的关键五年。语言文字事业要以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为核心,向国家战略聚焦,向农村和民族地区攻坚,向社会应用推进,向现代治理转型,向国际领域拓展,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加快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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